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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支持下家电回收产业迎来利好

发布日期:2022-07-19  浏览次数:1624 来源:超级管理员

来源 《环境经济》杂志

经济的快速发展催生电子设备迭代速度不断加快,伴随着家电普及率的节节升高,我国每年家电报废总量也在不断提升。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家电生产企业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迎着废旧家电“以旧换新”的风口,众多家电生产头部企业已经开始积极参与到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中。

“家电生产企业的龙头示范带动作用,将增强行业信心,为回收利用体系的持续完善增强动力。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潘永刚表示,伴随着政策利好,几百亿体量的市场大幕正在徐徐拉开。

我国正处于家电报废高峰期

数据显示,我国家电保有量已超过21亿台,2022年预计报废量超2亿台。而部分家庭正在使用的家电产品,是在2009年至2013年间开展“家电以旧换新”和“家电下乡”等消费刺激活动时购买的。根据中国家用电器协会2020年发布的标准,我国主要大家电安全使用年限在8~10年。可以推算出,这部分家电已经进入了淘汰期。

长久以来,我国家电回收模式主要采用通过向家电生产商、进口商征收处理费用,补贴给正规拆解处理企业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原则。

潘永刚透露,在我国家电回收利用体系的发展进程中,回收环节向来薄弱。由于我国废旧家电产生的区域差异明显、来源分散、数量庞大,普遍存在个体回收者在行业主导回收价格不透明、回收服务水平较低、回收环节标准缺失等问题。

目前,我国向“四机一脑”(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空调器、电脑)生产企业每台征收7元至13元,对拆解企业基金补贴每台25元至100元。然而,在保证废旧家电回收畅通和规范发展过程中,拆解企业的盈利还未得到充分保障。业内人士透露,正规拆解企业面临较大的盈利压力。目前,基金补贴收支处于严重不平衡状态,同时基金汇款到账存在滞后,这使得废旧家电企业在账面上表现为盈利,实际上却没有现金流。

同时,我国废旧家电拆解企业甚至还面临成本倒挂的问题。比如,一台空调的回收价为470元,拆解回收后估值仅为420元,盈利与否取决于国家基金的补贴发放。

在消费端,我国消费者对各种家电产品的安全使用年限的了解程度和接受度普遍较低,用户废旧家电“以旧换新”意识较弱,普遍存在着“不坏不换”的心理。

家住海淀区的司先生近日正准备搬进新房,临近搬家,他对着陪伴自己已有十几个年头的旧家电犯了难。“这些冰箱、空调,都是用了十几年的‘老物件’了,外观上已经很老旧了,但是也勉强能用,扔了还怪可惜,身边的人都选择卖给回收废品的小商贩。”司先生一边与废品回收的人交涉,一边告诉记者。“如果不搬新家,肯定是不会换新家电的。”

专家表示,被小商贩收走的家电,如果成色较新或者问题不大,经过简单的修理后会转手卖去二手市场,一台百十元收回来的彩电能价钱翻倍卖出去。而一些无法使用的家电,有用的零部件则会被拆下来,最后剩下来的部分才会流入拆解厂。

为何正规企业争不过小商贩?业内人士称,这主要是因为经济成本方面的原因。正规的企业,要负担运营成本,消化环境成本,付出更多的人力、运输等费用。加之老百姓对正规回收企业认知不够,因此不少人还是选择将废旧家电卖给收废品的商贩。

废旧家电回收企业难盈利,以及废旧家电“以旧换新”意识较弱一直以来都是我国废旧家电回收体系建设的两大痛点。

废旧家电回收目标责任行动启动

早在2009年,我国就出台了包括《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1号)在内的一系列重要文件,明确提出“国家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用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费用的补贴。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履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缴纳义务。”“国家鼓励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自行或者委托销售者、维修机构、售后服务机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经营者回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相关要求。

202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发布《关于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推动家电更新消费的实施方案》,提出用3年左右的时间,进一步完善行业标准规范、政策体系,基本建成规范有序、运行顺畅、协同高效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

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和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关于鼓励家电生产企业开展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的通知》,鼓励责任企业利用自身销售渠道、售后服务网络等开展废旧家电逆向回收,并通过联合的方式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促进废旧家电回收。

那么,新发布的《通知》较之前发布的有关管理条例,有哪些变化和亮点?

对此,潘永刚向记者做出了细致的解读。他表示,《通知》首次从目标管理的角度出发,对生产企业回收本企业生产的废家电目标数量、创新回收方式、引导废家电生产企业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环境保护力度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行动方案,并明确将完成回收目标并达到国家有关管理要求的责任企业纳入家电生产企业“绿色责任名单”。同时要求在家电生产原材料当中,要选择再生资源品种占一定的比例。从更高的层次对生产企业的绿色、低碳、循环生产方式提出了要求。

“之前发布的有关管理条例,更多地侧重于家电生产企业通过缴纳废家电处理基金的方式来履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对于家电生产企业本身直接从事废家电的回收行为及企业回收目标没有细化和具体要求。”提及新规的变化,潘永刚表示,《通知》对企业构建回收处理体系、履行生产者延伸责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强了家电企业规范管理和环境监管,提升行业规范化水平。

废旧家电回收前景广阔

废旧家电产品不仅存量较大,且增长趋势明显。从长远来看,废旧家电回收前景广阔。

目前,我国共有109家拆解企业纳入废家电处理基金补贴企业名单,预计年规范拆解能力达到1.64亿台。多年以来,约有6亿台废旧家电进入正规拆解企业处理,2021年“四机一脑”年拆解量在8700万台,行业规模效应持续显现。

在潘永刚看来,《通知》的出台,能够充分激发废旧家电多元化回收优势和扩大规模增长空间,从传统的个体户“走街串巷”回收主导延伸至经营型企业跨界合作的模式,发展出家电生产企业以旧换新、售后回收、与互联网平台企业合作回收、与回收商合作回收、与处理企业合作回收、社区回收、机构(B2B)回收等回收新模式新业态。

在此基础上,行业企业充分利用各方的资源、网络、流量进行双赢合作,探索“互联网+回收”与EPR(生产企业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回收融合、互联网+以旧换新回收、再生资源回收+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回收企业+处理企业回收等独立模式或交叉运作模式,加速提升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体系建设。

因此,通过家电生产企业参与废家电回收程度逐步加深,将会有更多的废家电进入到规范拆解体系当中。

潘永刚透露,近年来,行业累计获取可直接再生利用资源拆解产物约1100万吨,直接经济价值约240亿元。其中,铜、铁、铝及塑料等资源性拆解产物继续作为再生资源使用,资源支撑作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贡献突出。
而随着大批家用电器达到使用年限以及智能家居的逐步推广,广大居民更新家电消费的驱动力日益强烈,废家电的回收利用率将进一步提高。

《通知》发布后,格力、海尔等6家家电生产头部企业已经开始积极布局。3月,美的联合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等相关行业组织及家电回收、拆解企业启动了“家电绿色行动”,提供“绿色回收+换新补贴”双重优惠让利用户,助力企业实现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

政策的扶持,加之废旧家电数量的井喷式增长,为家电企业的消费服务升级提供了商机,同时,也消除了老旧产品潜在隐患。

而对于如何实现企业的技术进步、家电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潘永刚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第一,在回收体系建设上,家电回收企业要以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为支撑,整合回收信息、开展上门回收、运营分拣中心、开展再生资源交易、对接下游资源再利用企业,从整体上实现线上预约回收、线下上门服务、货品分拣、运输、交易、贮存、拆解利用、资源回收、再生原料使用等全流程整合。

第二,生产企业可以提供回收信息由平台安排回收或者自主回收,从而实现回收信息的汇总和对接,推动全流程信息可追溯、回收范围更广、拆解处理企业就近对接,推动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实施落地。

提到远景规划,潘永刚建议,家电生产企业、拆解企业与部分“互联网+回收”企业要积极进行对接,开辟“快车道”,充分发挥三方整合性更强、协作性更强、技术渗透性更强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