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解读

家电回收网解读发改委家电以旧换新政策

发布日期:2019-09-01 浏览次数:

今年1月初,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的《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方案(2019年)》中明确提出,支持绿色、智能家电销售,“促进家电产品更新换代”,”有条件的地方可对消费者交售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产品给予适当补贴”。国家发改委主任何立峰3月6日在新闻发布会表示,现在,不完全统计有超过2亿部的小轿车,还有几亿台的冰箱、电视机、洗衣机等,按照正常的更新,是个庞大的市场。目前,正在草拟包括旧汽车、旧家电的回收政策,推动循环经济进一步发展。

据悉,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采取先地方试点再全国推广的方式。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先在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福州和长沙9省、直辖市试点。此次列入补贴产品范围的家电品种包括电视机、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空调、电脑共5类。按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补贴上限为:电视机400元/台,冰箱(含冰柜)300元/台,洗衣机250元/台,空调350元/台,电脑400元/台。回收企业运费补贴,则按回收企业交售旧家电的数量定额补助。

据了解,凡在试点省、直辖市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或具有试点省、直辖市当地户口,并在规定时间内交售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购买人),在购买新家电时可享受家电补贴。需要强调的是,交售旧家电与购买新家电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一致,已享受“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新家电不得重复享受以旧换新补贴。

为方便购买人交售旧家电,旧家电回收采取多元化回收的方式。购买人可选择中标回收企业,通过网络、电话及其他方式提出交售旧家电申请。回收企业应及时上门收购旧家电,向购买人开具国家统一印制的家电以旧换新凭证。同时,回收企业要及时准确地将家电以旧换新凭证的所有信息,包括回收旧家电的类别、品牌、产品制造商、型号、机身序列号、购买人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旧家电回收价格、以旧换新凭证序列号等录入家电以旧换新管理信息系统。之后,购买人可选择中标销售企业,凭有效身份证件、家电以旧换新凭证,到家电销售企业购买新家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