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解读

鼓励家电生产企业开展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通知重点提炼

发布日期:2021-08-06 浏览次数:

8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和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关于鼓励家电生产企业开展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是为深入贯彻《关于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推动家电更新消费的实施方案》(发改产业〔2020〕752号),推动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鼓励家电生产企业开展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

作为世界最大的家电生产国与重要的消费国,我国正处于家电报废高峰期,据发改委测算,每年淘汰废旧家电1亿-1.2亿台,并以平均每年20%的涨幅增长。如何更好地处理废旧家电,成为了摆在中国家电业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通知》中指出,推动家电生产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按照企业自愿、政府支持、示范引领、有序推进的原则,鼓励家电生产企业开展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依托产品销售维修服务网络构建废旧家电逆向回收体系,进一步优化回收渠道,畅通家电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利用,促进家电更新消费,推动家电行业高质量发展,为培育完整内需体系,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发挥更加重要作用。

《通知》明确了发展目标,即计划在2023年发展一批家电生产企业实施回收目标责任制的示范标杆,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回收处理模式和经验做法,重点家电品种规范回收利用率明显提升,废旧家电回收处理市场主体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支持家电企业履行回收责任的激励机制不断完善,生产企业更好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和履行社会责任在家电行业形成共识、蔚然成风。

《通知》提出明确产品品类,确定企业范围、拓展回收渠道,创新回收方式、优化存储设施,畅通运输网络、加强流向管理,提升处理能力、利用再生资源,推动绿色发展、和创新政策支持,强化激励约束,6个方面的行动内容。

同时,明确指出在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器4类家电产品中,鼓励生产企业(按总公司计算)实施回收目标责任制。渠道方面,鼓励责任企业利用自身销售渠道、售后服务网络等开展废旧家电逆向回收,不断完善销售服务体系的回收功能;联合电商平台、家电卖场等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促进废旧家电回收;加强与区域大型回收企业、有资质的拆解企业合作,建设基于家电更新信息的定向废旧家电回收服务网络。

伴随“碳中和”战略的深入实施,构建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和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已经成为实现碳减排、碳中和的重要途径。家电的回收再利用对实现碳中和,推动家电更新消费有着巨大的意义与作用,促进废旧家电回收行业健康发展,将是未来社会各界通力合作的目标之一。